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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程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社会心理服务中心

日期:2015年06月02日阅读次数:

   

   为充分利用湖北工程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的心理专业人才资源,实现高等学校的社会服务功能,为湖北工程学院、孝感市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心理服务,促进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和孝感市人民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幸福,促进社会安定与社会和谐,特成立湖北工程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社会心理服务中心。

一、社会心理服务中心职能

服务中心的运作利用湖北工程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的专业设备和心理学教师的专业知识,为湖北工程学院的教师和学生及孝感市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的心理服务,激发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及孝感市人民的心理健康意识,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促进湖北工程学院学生和孝感市人民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幸福,促进湖北工程学院校园和谐和孝感市社会和谐。为湖北工程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的教师和学生打造实践平台,促进湖北工程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发展,提高应用心理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

二、社会心理服务中心结构

服务中心拥有6个心理学实验室、1个社会心理教师服务团、1个社会心理学生服务团,中心依托湖北工程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开展工作。

三、服务中心服务项目

服务团利用专业设备和教师资源为社会提供五个类型的服务。

1、心理档案建立: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建立职工、学生心理档案,有效掌握职工、学生的心理健康和人格状态,筛查心理亚健康人员,并协助形成重点对象关注方案,预警心理隐患。

2、团体心理辅导: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提供团体心理辅导,助力形成团队活力与凝聚力,缓解压力与不良情绪。

3、心理讲座:通过专题讲座,为单位员工和学生提供具有针对性的、适时的心理知识与相关技巧,提高职工和学生的心理素养,解除生活中的困惑,促进生活幸福和心灵快乐。如家庭亲子沟通、婚恋问题、人际沟通、职业倦怠等。

4、心理测评:利用教育与心理学院的心理测评系统,为个人提供多种心理测评,如焦虑状态、职业倾向、人格特征、智力状态等,促进个体的自我了解。

5、在线咨询:通过教育与心理学院的心理论坛网站,与网友进行线上适时交流,帮助网友舒缓情绪,化解困惑,促进个体心理健康与职业发展。

6、心理健康系统服务:承接单位系列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从方案设计到系列工作的实施,以项目方式合作运行。

四、服务中心组织机构

中心主任:刘运芳

  “心.泉”社会心理教师服务团团长:王玉花

“心.泉”社会心理学生服务团团长:周卫

中心秘书:唐一纯

五、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1、工作态度积极认真负责,慎重接受服务任务,不逃避服务责任。

2、服务过程中始终以积极的方向引领服务对象,对服务对象心理表现的解释科学慎重。

3、协调社会服务工作与教学任务的关系,努力避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4、服务工作与教师的教学研究与学生的专业能力发展互相促进。

5、形成记录工作过程,反思工作过程的习惯,为进一步做好服务工作积累经验,积累素材。

6、服务团成员竭诚合作,发挥集体力量完成服务任务,保持经常性的沟通交流,不定期组织研讨会,提高业务水平。

                                                                                   教育与心理学院

                                          20141110

邮编:432000

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综合(教务)办公室:0712-2345214  

   学工办公室:0712-234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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