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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及人员组成

一、工作职责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学院教学工作的指导、参谋、咨询机构,负责对学院本科教学重大问题进行学术和政策研究,提出指导、咨询和审议意见,并参与教学管理的决策等。具体包括:
1.对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改革、专业建设、专业认证等重大问题进行评估和研判,提出咨询意见,供院领导决策参考。
2.审议本科专业设置与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教学计划的修订和课程体系结构的优化,对教学有关的争议提出指导性意见。
3.指导开展课程建设与教材建设、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工作,审定优秀教学成果、教改项目和优秀教材,研究、推广教学改革经验。
4.参与各种教学评估活动,对提高教学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全方位监控教学质量,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授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给出评价。
5.受党政联席会委托,审议与处理其它与教学有关的重大事情。
二、人员组成
主 任:孙 平
副主任:肖海平
委 员:黄富琨、吴慧芬、旭红、王成营、兰兰、罗玉霞、余小莉(行业专家)